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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法律知识60题

发布日期:2016-06-18 文/adminroot

保安员法律知识60题
1、 什么是法律?
法律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是指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律系指特定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才称为法律。
2、什么是法制?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法制是指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四个环节,这四个环节构成一个协调统一的整体。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核心是“有法必依”。
3、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享有立法权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经过特殊组织形式和立法程序和颁布的规范文件。宪法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其他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什么是公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为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民事主体之一。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5、什么是刑法?
广义的刑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名义规定何种行为是犯罪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规的总称。狭义的刑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6、什么是犯罪?犯罪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犯罪,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段利益和统治秩序,把危害统治阶段利益和统治秩序的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为犯罪,并对犯罪分子予以刑罚处罚。
犯罪的基本特征是:(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违法行为既包括违反刑法的行为,也包括违反民法、经济法、行政法或其他法律的行为。犯罪行为是违法行为严重到触犯刑法的地步,具备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条件的,才认为是犯罪。(3)、犯罪是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受惩罚性,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
7、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简称共犯,是相对单个人犯罪而言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它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犯罪,可以采取更复杂、更狡猾的犯罪手段,可以完成单个人难以完成的重大犯罪,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更大的危害。
8、什么是主犯?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了上述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之外,还包括在共同犯罪活动起主要的、决定性作用的人。在一个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
9、什么是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法规定,对实施犯罪的人的一种否定的道德、政治评价。刑事责任只能由实施犯罪的人承担,而不能由任何其他人承担。
10、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如何划分的?
刑事责任的年龄又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行为人只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才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刑处罚。
11、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应符合什么条件?
正当防卫就是用给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的损害的方法,制止其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保卫国家、公共的、本人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下列五项条件:(1)正当防卫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3)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4)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行;(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12、什么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对不法侵害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是防卫过当的两个特征。
13、什么是刑罚?刑罚具有哪些特点?
刑罚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段为了维护自己的阶段利益和统治秩序,用以惩罚犯罪的一种制裁方法。
我国刑罚作为一种惩罚犯罪的制裁方法,同其他法律规定的行政处分、民事制裁、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等等相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对没有构成犯罪的人不能适用刑罚;二是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制裁方法,它不仅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而且可以剥夺生命;三是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照刑法规定实施,其他任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团体和个人都不能适用刑罚。
14、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法规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民应当享有的最主要的权利,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的基础和原则,它包括的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的基础和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平等权。即我国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平等权利;(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己权;(4)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7)文化教育权利与自由,包括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的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15、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我国公民的法定义务即基本义务,是指公民应当履行的最主要的义务,它成为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的基础和原则。
(1)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定、荣誉和利益;(4)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照法律纳税;(6)其他有关义务。如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年老父母的义务。
16、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17、什么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犯此罪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8、什么是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被剥夺,便永远不能恢复。因此,故意杀人罪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故意杀人罪的本质特征,是它区别于其他罪的主要根据之一。犯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9、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犯罪行为。犯此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20、什么是强奸妇女罪?
强奸妇女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侵犯这种权利,既损害妇女的健康、各誉和人格尊严,又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是一种严重的犯罪。侵犯的对象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至于妇女的作风是否正派,是否患病、老年、痴呆等,都不会影响强奸妇女罪的成立。犯此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1、什么是猥亵、侮辱妇女罪?
猥亵、侮辱妇女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犯罪行为。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2、什么是非法拘禁罪?
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犯此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致人重伤、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23、什么是绑架罪
所谓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使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犯此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4、 什么是非法搜查罪
所谓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此罪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5、什么是侮辱罪?
所谓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6、什么是抢劫罪?
所谓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抢走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此罪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并处罚金。
27、什么是盗窃罪?
所谓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此罪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8、什么是诈骗罪?
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的所有人或经管人信以为真,骗取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29、 什么是抢夺罪?
所谓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最高可处死刑。
30、什么是侵占罪?
所谓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犯此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1、什么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最轻处管制,最高处五年有期徒刑。
32、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所谓寻衅滋事罪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起哄闹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犯此罪最轻处管制、最高处五年有期徒刑。
33、什么是赌博罪?
所谓赌博罪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犯此罪最轻处罚金,最高处三年有期徒刑。
34、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最轻处拘役,最高处一年有期徒刑。
35、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犯此罪,最轻处罚金,最高处三年有期徒刑。
36、什么是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故意以各种方式控制多人卖淫、迫使、引诱他人卖淫,或者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牵线搭桥等的行为。犯此罪最轻处五年有期徒刑,最高直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7、什么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物品或者淫秽表演的行为。犯此罪最轻处罚金,最高处十年有期徒刑。
38、什么是窝藏、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犯此罪,最轻处管制,最高处十年有期徒刑。
39、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不够刑事处罚,依照《条例》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行为。
4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哪些特征?
(1) 必须是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行为;
(2)必须是违反国家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为;
(3) 必须是情节轻微,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4)必须是依照《条例》规定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行为。
41、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有几种?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有: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4) 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
(5)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
(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行为;
(9) 卖淫、嫖娼等严厉禁止的行为。
42、什么是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所作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治安拘留。
43、对哪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管理的;
(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屡犯不改的。
44、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公共秩序是人们为了社会共同生活而遵守一定行为准则从而形成的一种有序的社会状态。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下列七种: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等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职务,未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有上述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45、什么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身心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各誉、通信自由等等。侵犯公民人人身权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故意侵犯他人人身和与人身有关的权利,情节轻微,尚且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包括有以下七种: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虐待家族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威胁或诱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7)隐慝、毁弃或者私自拆他人信件、电报的;
有上述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46、什么是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
侵犯公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非法将国家、集体或私人的财物据为己有,或者故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包括以下四种:
(1) 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
(2) 哄抢国家、集体、个人的财物的;
(3)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4)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有上述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47、什么是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消防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消防法》,对居民、街道企事业单位、化学易燃物品、建筑设计施工、消防器材生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违反消防管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或者不接受公安消防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消防管理监督,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包括以下八种行为:
(1)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通行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3)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的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4)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对上述四种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指示或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3)埋压、圈占或者损毁消防栓、水泵、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4)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48、什么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
交通管理行为是指依照交通法规对道路、车辆、交通设施、驾驶人员、行人和交通秩序的管理。违反交通管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妨碍交通管理秩序,影响交通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包括以下15种:
(1)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2)无驾驶证的、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在城市集会、游行,违反有关规定妨碍交通,不听民警指挥的;
(4)无理拦截车辆或者强行登车影响车辆正常运行,不听民警指挥的;
(5)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的地区强行通行,不听公安人员劝阻的;
(6)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有上述六种违反交通管理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 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下列5种(7——11)行为不适用拘留,罚款数额也较低,《条款》规定,有下列5种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7)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辆的;
(8)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的;
(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10)指示、强迫车辆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的;
(11)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街道上搭棚、盖房、摆摊、堆物或者有其他妨碍交通行为的;
根据<<处罚法>>规定,有下列四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2)驾驶机动车辆违反装载、车速规定或者违反交通标志、信号指示的;
(13)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或者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
(14)在交通管理部门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15)在机动车辆上非法安装、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的。
注意:以上违反交通管理的处罚,在各地有所不同。
49、什么是保安服务公司?
保安服务公司是指专门从事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维护保安服务目标安全的企业。保安服务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0、什么是内部保安组织?
内部保安组织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设立的从事内部守护、巡逻等工作的安全防范组织。
51、保安服务组织包括哪几种?
保安服务组织包括保安服务公司和内部保安组织。
52、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范围有哪些?
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范围有:
(1) 提供守护、巡逻等内部安全防范服务;
(2) 提供贵重财物和危险物品的押运服务;
(3) 提供公众活动的保安服务;
(4) 提供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服务;
(5) 安全防范咨询;
(6) 经国家公安部批准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其他保安服务项目。
53、《条例》明确禁止保安服务组织从事的活动有哪几个方面?
(1)提供个人人身保安服务;
(2)经营各类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器械;
(3)经营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
(4)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
(5)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
(6)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54、应聘保安员须具备哪些条件?
须具备:
(1)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
(5)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发给的《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
55、应聘保安员应当出具哪些证明?
应当具备: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3)《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
(4)有效的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
56、保安员职责是什么?
保安员的职责是:
(1)保安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
(2)保护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3)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者保卫组织;
(4)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57、《条例》明确禁止保安员从事的活动有哪些方面?
有:(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2)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3)罚款或没收财物;
(4)扣押他人证件或者财物;
(5)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6)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7)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
(8)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58、保安员违反《条例》,应当如何处理?
保安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轻微的,由保安服务公司或者内部保安组织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注销其《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9、保安员上岗前培训时间是多少?
从事守护类保安员上岗前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30日;从事押运类保安员上岗前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
60、保安从业人员从业期间每年应接受培训的时间多少?
保安服务组织的管理人员和保安员在从业期间每年应接受累计时间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保安技能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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