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彦彬等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决定
发布日期:2015-11-27 文/金阳保安 郭佳佳
尹彦彬等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决定
筑金保决[2015]057号
为落实管理责任,2015年12月1日起,经公司办公室研究,计划对公司部分行政人员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筑金保决[2015]057号
1、保安一大队(特勤大队)
大队长:尹彦彬,负责该大队管理工作。
副大队长:徐小松,协助大队长管理特勤大队,同时兼任公司教官,负责一、二、三中队的考核工作。
①、特勤一中队
副大队长:徐小松(兼),协助大队长管理特勤一中队。
②、特勤二中队
中队长:李关朋,协助大队长管理特勤二中队,主持二中队日常工作。
副中队长:朱荣,协助大队长管理特勤二中队。
③、特勤三中队
中队长:王明胜,协助大队长管理特勤三中队。
④、渣土管理中队
副中队长:汤友亮,协助大队长管理渣土管理中队。
2、保安二大队(企事业保安大队)
副大队长:黄炳刚,负责该大队管理工作。
中队长:彭倪松,协助大队长工作。
3、保安三大队(校园保安大队)
大队长:安彬,负责该大队管理工作。
副中队长:严洪秀,协助大队长工作,主管学校执勤点。
4、保安四大队(公园保安大队)
大队长:杨旭亮,负责该大队管理工作。
教导员:王伟,负责该大队管理工作。
副大队长:张春,协助大队长管理公园保安大队。
副中队长:王明胜,协助大队长管理特勤三中队。
5、督察队
中队长:张文才
①、对公司保安员(含执勤点班长)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违规违纪保安员进行查处;
③、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④、节假日及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保安一、二、三、四大队协助检查工作。
杜莉:负责督察队通报、卷宗管理工作。
以上工作于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各部门管理人员于12月1日前将工作交接结束,遗留工作由原管理人员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特此决定!
贵阳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2015年11月27日
报:公司经理
发:办公室 财务室 保安部各大队 2015年11月27日印发
签发:刘佳权 拟稿:郭佳佳 共印10份
上一篇:关于吴小兵等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2015年优秀员工评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