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春同志的表彰通报
发布日期:2014-07-07 文/金阳保安 郭佳佳
关于张春同志的表彰通报
筑金保通[2014]001号
筑金保通[2014]001号
公司各部门:
2014年6月22日,观山湖公园内黔南门一名男子跳湖,有轻生迹象,观山湖公园执勤点中队长张春在接到巡逻队员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并立即下水进行营救,将跳湖的男子救上岸。
在此对张春果断跳水救人的行为给予全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200元。
特此通报
贵阳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7日
2014年7月7日
发:经理室 保安部 财务部 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印发
签发:刘佳权 拟稿:郭佳佳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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